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调配岗位公告

来源: 时间:2023-04-13 发布人:qihuangAamin 浏览: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

  2023年拟调配岗位公告 

    根据《陆良县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借调工作的管理办

  法》和《陆良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评估办法(试行)》等规定,经县人社

  局、县卫健局综合调研,结合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实际,报县调配领导小

  组同意,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拟调配岗位21个,调配43名医务人

  员(其中,县内10人,县外33人),现将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调

  配岗位公告如下。

  调配原则

  坚持党管人才服务发展大局、突出市场导向、体现分类施策、扩大人才开放的

  基本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工作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选调。

  二、调配计划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调配岗位21个,调配43名医务人员,调配岗位

  计划详见《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调配岗位计划表》(附件1, 以下简称

  岗位计划)。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推荐报名调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岗位计划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

  4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0周

  岁. (1983年4月26日及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4

  月2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放宽至50周岁(1973年4月 26日及以后出

  生) ;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试用期除外)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能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调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按有关政策规定达到本地或所在地区、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须经所在单

  位、主管部门、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

  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和任职经历年限要求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26日,

  现任职务、职称以报名时任职情况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的,不得作为拟推荐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规

  定的;

  4.吸毒人员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调配人选推荐程序

  (一)推荐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个人可结合拟调配岗位条件要求和个人意愿,

  在征得单位及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的情况下自荐报名,有关单位可进行组织推荐,

  或以个人名义推荐他人。需填写《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调配推荐人员信息

  采集表》(附件2) 。

  每人限报一一个岗位,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审批表》。

  2.证明个人学历学位、工作能力、特长和专业的资格证书、有关奖励证书、岗位

  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

  3.近3年年度考核表(履职考核表)。

  4.《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

  以上材料扫描为PDF文件打印或复印后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签署经办人姓

  名、日期后现场报送,需确保文字、图片清晰,推荐报名报陆良县卫生健康局三楼组

  织人事科(陆良县中枢街道启明小街149号)。

  (二)考核考察调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申报

  人选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初步符合调配岗位资格条件的,组成考核考察

  调研组,对人选进行评估。

  (三)提出拟调配方案。经考核,考察人岗相适的,由调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提出拟调配方案,报调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同意后,按规

  定程序进行后续环节工作。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调配人选,并在规定网站公示

  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调配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

  办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

  五、纪律与监督

  (一)调配工作应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

  报、投诉电话或邮箱,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

  控告。

  (二)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调配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

  陆良县事业单位调配报名。对扰乱调配工作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报名人员,除取消

  调配资格外,还将纳入事业单位诚信档案库;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

  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从事调配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调配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

  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调配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选调工作纪律

  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相关要求

  (一)事业人员根据调配单位相关岗位空缺情况,按要求聘任在相关专业技术岗

  位或管理岗位,并承诺根据实际需要高职低聘。

  (二)人员信息资格审核贯穿调配全过程,如发现调配人选有违纪违法、提供虚

  假信息等情况,-经核实立即终止调配资格。

  (三)推荐人应对拟推荐人选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在‘推荐理由"栏简

  要说明。

  (四)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应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把关,按政策规定执行。

  (五)推荐报名时间自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 ,

  下午14:30-17:30,所有材料现场报送,逾期不再受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良县卫生健康负责解

  释。

  咨询电话: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服务中心: 0874-6082337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 0874-6222395

  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874- -6212929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0874-6225003     

       附件2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调配推荐人员信息采集表.

       附件1  陆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调配岗位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