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用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4-08-18 发布人:康秀 浏览: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各部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中秋临近,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中纪委《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要求,严防“四风”反弹,现就严禁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利用公款送节礼等不正之风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持之以恒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强化自我约束,把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果发扬好、维护好,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节日期间,严禁任何部门、单位用公款送月饼、节礼、土特产品、购物卡和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私驾公车,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做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工作,杜绝不张贴公车标识、张贴公车标识不规范、故意损毁或遮挡公车标识、不及时报送公车封存情况、瞒报漏报公车实有数量的行为出现。以良好的作风助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县直各单位公车定点封存情况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前报县“作风办”监督检查组,以备督查时核对。

  二、落实工作责任,严肃查处违纪行为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要把刹实践活动正风肃纪的重要内容,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住节日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管,及时提醒、坚决纠正。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严于律己,从我做起,并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严格执纪监督、纠正“四风”的自觉性和责任感,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县“作风办”将于节假日期间对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公车定点封存、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对宾馆饭店、休闲山庄、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私人会所等场所进行明察暗访,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单位和个人,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决不姑息。

  县“作风办”监督举报电话:6922336

  联系电话、传真:6922676,电子邮箱:llzfbjdz@163.com

  陆良县“作风改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