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 在中华民族悠久的历史长河中,中医药以其独特的理论体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贡献了巨大力量。面对现代社会对健康需求的不断提升,中医医院中医药的发展既迎来了新的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医德为纲,强调医者必须以高尚的医德作为行医的根本准则。医德是中医药文化的精髓,是历代医家共同遵循的道德标准。它要求医者怀揣仁心仁术,待患如亲,始终以患者的福祉为重,做到精诚所致,金石为开。在当今社会,医德更要求医者具备崇高的职业道德,坚守诚信,不为名利所诱,不为权势所屈,秉持医者初心,以守护患者健康为己任。 行风作梁,则是指在医疗实践中,医者应树立端正的行业风气,以正直、公正、诚信的行为为支撑,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良好的行风是中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它要求医者在日常工作中,不仅要有精湛的医术,更要有亲和的服务态度,做到医患沟通顺畅,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使患者在就医过程中感受到尊重和关怀。 在具体实践中,“医德为纲,行风作梁”的理念需要贯穿于我院中医药工作的各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应体现医德的要求和行风的规范。临床实践要以患者为中心,提供全面、细致、人性化的服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仅有助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还可以提升医疗质量,促进医疗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作为中医医院,我院将持续以中医药文化滋养医德医风,让廉洁行医如“艾灸温养”,渗透每个诊疗细节,为百姓提供“有温度、有底线”的中医药服务! 中医药微讲堂 唐代著名医家孙思邈堪称我国传统医德的集大成者。在他的《备急千金要方》第一卷《大医精诚》中论述了有关医德的两个问题:第一是精,要求医者要有精湛的医术,认为医道是“至精至微之事”,习医之人必须”博极医源,精勤不倦”。第二是诚,要求医者要有高尚的品德修养,以“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感同身受的心,策发“大慈恻隐之心",进而发愿立誓“普救含灵之苦",且不得“自逞俊快,邀射名誉”“恃己所长,经略财物”。只有具备“精”和“诚"的医家才是"大医”,即高尚而优秀的医家。此篇是祖国医德史中的一块瑰宝,对后世医德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第一条 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第二条 遵纪守法,依法执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第三条 尊重患者,关爱生命。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第四条 优质服务,医患和谐。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第五条 廉洁自律,恪守医德。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第六条 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第七条 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第八条 乐于奉献,热心公益。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 |